这样的事故现场你见过吗?(2)
一、事故详情
凌晨4点左右,配电间发出浓烟及火光,消防监控室立即通知工作人员赶往事故现场查看火情,发现无功补偿柜浓烟滚滚并伴有明火燃烧。工作人员及保卫人员采用罐式干粉灭火器进行扑灭,由于火势较大,无法对柜内火源直接灭火。
公安消防凌晨赶到现场,开始开展灭火行动,在进行灭火行动时,消防人员询问了基本情况及是否采取了停电措施,在灭火过程中消防人员听见开关柜内有炸裂声,经询问现场值班人员,得知柜内电器陶瓷附件及绝缘件在高温遇灭火消防冷却水产生炸裂声。经目击,由于无功补偿柜引起火苗后火势逐渐扩大,同时,向柜体上方桥架辐射大量热量,引起桥架及内置电缆烧毁。整个过程中,柜式热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未发生应急动作,直至火灾熄灭。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无功补偿柜内智能电容器(注)存在资质文件不齐全。智能电容器产品小型化、紧凑型设计存在电磁兼容性能差、散热性不佳、易发生火灾隐患的情况。
2、智能电容器存在使用维护上的问题。
3、带电电缆头松动、脱落说明用户在使用中日常检查及维护存在问题。
4、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上存在不到位、不精细的问题。
5、消防设施气体灭火系统控制盘装置的使用存在不熟练的问题。
6、消防设施自动灭火装置在火灾发生前后未发挥正常功能,未处于工作状态的问题。
7、消防部门在检查和验收消防设施时,忽略了对“热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的全面测查,装置本体接线不规范,并同意放行投运;虽主观未造成事故,但装置本体由不规范的接线存在隐患!
8、配电房值班人员及其主管部门对管理制度制定不规范;对值班人员岗位培训不到位,致使值班人员当火灾发生时,不能采取相应的操作程序启动灭火装置,贻误了及时扑灭火灾事故的时机。
三、事故责任认定
1、这是一起由产品元件质量引发的电器设备起火事故;
2、电器成套(电容器柜)制造商,未能对外购元件(智能电容器)进行资质资料进行全面审核,产品进厂检查把关不严,应负主要责任;
3、设备安装验收消防装备投运检查不严;使用单位对工程竣工资料中相关产品资质文件收集、核对把关不严,业主、物业管理、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等环节相互衔接失调;管理责任制度执行不到位,造成了火灾事故扩大化,致使财产损失严重,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4、使用单位(业主)对配电房的管理存在疏漏;对设备的维保及值班人员的培训不力,应承担相应责任。
注:智能电容器电容元件主要绝缘及填充物为石油制品微晶蜡,且三相电容器的投切是由两只磁保持继电器执行电容器A、B相与电源的分断。当智能电容器空气开关在合闸状态时,电容器C相将长期带电。电容器专用石蜡在一定的环境和电器接线点长期接触不良累积热量逐步升高的情况下,容易造成电容器绝缘介质的迅速老化、有可能造成最终绝缘击穿、相间及对地短路,甚至引发起火爆炸。本案在火灾发生后,石蜡为易燃物质对火灾的扩大化有决定作用。本次事故智能电容器所有磁保持继电器不能作为切除电力线路故障的执行元件或保护元件,当电容器支路电流长期超过电容器1.3倍以上而又未达到空气开关动作电流值时,电容器的热累积会造成的燃烧或爆炸。